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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楚越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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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承租商铺无法开业,律师追回21万及利息
文章来源:handler    时间:2017-11-03 05-25-16

委托人:廖某 

案情简介:廖某与佛山(国际)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由廖某承租***有限公司两间商铺,承租保证金共计21万余元,装修保证金1万余元。合同约定***有限公司承诺整个商业区会在2013年10月1日全部开业,如果届时没有能够达到80%开业比例,则最迟也会在之后的三个月内达成100%开业比例,否则给廖某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费用由***有限公司全部承担。但是自合同签订至今,该规划区域仍未达到100%的开业比例。廖某欲解除合同,但***有限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廖某遂委托律所维护其合法权益。
代理过程:律所在接受委托之后,立即指导委托人廖某搜集案件相关证据,同时通过其他合法手段调查***有限公司的信息、经营情况,以便了解对方可能用到的逃避法律责任的方法,并对此作出防范。在调查清楚、证据准备齐全之后,办案律师立即向法院起诉。由于前期的充分准备,虽然庭审上双方辩论激烈,但法官最终仍然采纳了办案律师的代理意见,最终判令双方解除合同,退还216125元并支付利息给委托人,委托人廖某对此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