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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楚越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梅大状(主任律师)
电话:18529160888 020-83224590
邮箱:mei13006860315@163.com
网址:www.chuyuelvshi.com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达信大厦510-512
委托人:佛山市***网业有限公司
案情简介:原告张某于2013年12月5日与委托人佛山市***网业有限公司就厂房租赁事宜签订一份租赁协议。协议约定由原告租赁委托人佛山市***网业有限公司承租的华*公司(第三人)的厂房,电费按照供电部门实际收取,由委托人向原告代收。原告称协议签订之后,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委托人向原告收取电费基本上平均单价为1.2元/度,但是从2015年3月开始电费单价为3元/度左右。原告认为委托人违反协议多收了原告电费,总共多收45000元,并且委托人多收电费的行为给原告造成了损失30000元。现起诉要求委托人返还45000元并赔偿30000元损失。
代理过程:律所一审接受其委托后,已经是临近开庭,时间非常紧急,办案律师为了贯彻律所精品服务的理念加班加点在多次询问当事人,深入研究,并对案件情况进行模拟答辩之后制定出了科学的答辩策略。由于本案事实涉及到专业的用电和与电费有关的专业知识办案律师并不可能完全了解,但深知这些知识会很大程度上影响来开庭效果以及最后的答辩效果,所以办案人员通过诸如向相关电力专业人士请教、查询专业书籍的方式在短时间内尽快掌握这些知识。
答辩方案制定之后,办案律师即参加了顺德区人民法院组织的庭审。诉讼中,由于办案律师前期准备充分,所以在庭审过程中法官全部采纳了办案律师的答辩观点,完全驳回了原告的观点。最终当事人未受任何损失,当事人十分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