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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楚越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梅大状(主任律师)
电话:18529160888 020-83224590
邮箱:mei13006860315@163.com
网址:www.chuyuelvshi.com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达信大厦510-512
委托人:黎某
案情简介:吴某(另案处理)在佛山地区招募网络赌球代理,被告人黎某是吴某的直接下线代理,同时自己也接受他人投注赌博,发展直接的下线代理。2015年5月14日16时30分许,民警在南海大沥镇太平宝盈电影院三楼抓获被告人黎某。其悉数下线亦在2015年5月11日被抓获。黎某家属认为案件需要委托律师处理,于是找到律所律师担任其辩护人保护其法律权益。律所律师接受委托后,安排多次会见迅速了解案情,收集证据,运用其专业知识为其当事人黎某的争取合法权益。
公诉机关指控,经核查,黎某涉案赌资合计人民币2249540元。开庭审理过程中,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供了相关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黎某无视国家法律,开设赌场,应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建议判处被告人黎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人黎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无意见。
辩护意见:黎某辩护律师认为黎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具有初犯、偶犯、从犯等情节,恳请法庭对其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黎某对指控事实均无异议,并有证人证言及各种物证证实。法院认为,被告人黎某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且涉案赌资数额达到30万元以上,同时,被告人黎某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属于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辩护律师提出黎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次要作用,是从犯,且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因此提出请求对被告人从轻、减轻的辩护意见,法院认定辩护意见成立,予以采纳。
法院判决:
1、被告人黎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2、对扣押的涉案赌资依法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对扣押的其他涉案物品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