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律师担任佛山市南海某专业合作社的常年法律顾问。
最近,某专业合作社遇见了一件麻烦事:合作社原来的用地是某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农业用地,先承包给袁某权经营,后转包给黄某华经营。黄某华以其承包的土地入股专业合作。后黄某华退出合作社,需将其承包的土地转名到专业合作社名下。第一手承包人袁某权以黄某华未经同意擅自转包给专业合作社使用并填土搭建为由向专业合作社索要10万元。专业合作不同意这一要求,袁某权就采取拦路等手段影响专业合作社的经营,以达到其目的。双方互不相让僵持不下。
顾问律师经过深入调查后,为专业合作社提出了可行的解决方案。最后,双方以四万元和解,并签订协议完善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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